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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內排出的污廢水是由室外污廢水管網,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管網的。因此,敷設完成的室外管網必須能順暢地排出污廢水,不得有滯留或者滲漏。
室外污水管道閉水試驗要求:
污水管道的閉水試驗是保證工程質量和防止污染等重要的必檢項目。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程序如下:
施工準備----清理檢查井內壁-----封堵井口-----灌水浸泡-----檢查沿線管道外壁及檢查井滲水情況------驗收------緩慢放水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單位:
中科檢測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做法:
管道閉水試驗應具備以下條件,并做好對應的準備工作,才可進行閉水試驗。
1)管道及檢查井外觀質量已驗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且溝槽內無積水;
3)全部預留孔應封堵,不得滲水;
4)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大于水壓力的合力;除預留進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
管道閉水試驗前,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
1)將檢查井內清理干凈,修補井內外的缺陷;
2)檢查充水及排水閘門,不滲漏;
3)設置水位觀測標尺;
4)標定水位測針;
5)準備現場測定蒸發量的設備;
6)灌水的水源應采用清水并做好灌水和放水系統的設施。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前,應做好下列檢查工作 :
1) 外觀質量檢查合格;
2) 構筑物內清理完畢 , 無雜物積水現象;
3) 管道兩端堵板承載力經核算大于水壓力的合力; 除預留進 出水管外,應封堵堅固,不得滲水;
4) 閉水試驗所需材料設備進場 , 人員到位;
試驗前,清除管道內的雜物、垃圾及殘渣,封堵試驗段的全部預留孔, 清除封堵端管道承口的毛刺, 按照預先制定的封堵方案進行封堵。
1、試驗前的準備階段: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說明, 了解工程管道規格、長度及分布情況,按照驗收規范要求, 按井距分隔選取一般不超過 5個連續的井; 管道內徑大于 mm 的,按照管道井段數量的 1/3 抽取試驗。
2、注水浸泡:閉水試驗的水位,應為試驗段上游的管內頂以上2米,將水灌至接近上由井口高度。注水過程要檢查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嚴重滲水,在侵泡管和井1~2天進行閉水試驗。
3、閉水試驗:將水灌至規定的水位,開始記錄,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于分鐘,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允許滲水量即為合格。
4、試驗滲水量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為分鐘時,每km管道每晝夜滲水量為Q=(q)*(L),當Q≤允許滲水量時,試驗即為合格。如下表所示:
擴展資料
閉水試驗適用范圍
1、污水管道
2、雨污水合流管道
3、倒虹吸管
4、其他設計要求閉水的管道
對于污水管道,按照市政施工規程要求,必須在回填前做閉水試驗。閉水試驗前,施工現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1、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及“量測”檢驗均已合格;
2、管道兩端的管堵(磚砌筑)應封堵嚴密、牢固,下游管堵設置放水管和截門,管堵經核算可以承受壓力;
3、現場的水源滿足閉水需要,不影響其它用水;
4、選好排放水的位置,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一、壓力試驗
污水管道在安裝完畢后,應進行壓力試驗,以檢測管道的承載能力和抗滲漏性能。通過逐漸加壓,觀察管道是否有滲漏、變形或破裂等現象,確保管道的安全運行。
二、閉水試驗
閉水試驗是評估污水管道防水性能的重要方法。在管道充滿水的情況下,檢查管道各部位是否出現漏水現象,以驗證其密封性和完整性。
三、流量試驗
流量試驗旨在檢測污水管道的實際流量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通過預設的流量標準,觀察管道在不同流量下的運行狀態,驗證其輸水能力和流通性能。
四、侵蝕性試驗
對于處理特殊污水的管道,還需進行侵蝕性試驗。該試驗模擬管道長期接觸腐蝕性物質的環境,檢測管道材料是否具備抗侵蝕性能,確保管道的使用壽命和安全性。
污水管試驗是確保污水管道質量、安全性和正常運行的重要步驟。通過壓力試驗、閉水試驗、流量試驗以及特殊情況下的侵蝕性試驗,可以全面評估污水管道的性能,確保其在各種條件下都能正常運行,為污水處理和排放提供可靠的保障。
市政污水管道閉水試驗需確保管道及檢查井外觀質量合格,并且兩端管堵封堵嚴密,水源充足且不影響其他用水。選擇合適的排放位置是試驗前的重要步驟。
閉水試驗從上游開始,分段進行,上游試驗完成后,再進行下游試驗,以節約用水。試驗分為注水浸泡和閉水試驗兩個階段。注水浸泡階段,水位應高于上游管內頂2米,確保管堵、管道、井身無漏水和滲水,浸泡1~2天后進行閉水試驗。
閉水試驗時,將水灌至規定水位并記錄開始時間,持續分鐘,根據井內水面下降值計算滲水量。滲水量不超過規定允許值即為合格。滲水量計算公式為:Q=q×/L,其中Q為每公里管道每日滲水量,q為閉水管道分鐘滲水量,L為閉水管段長度。若Q小于或等于允許滲水量,則試驗合格。
試驗過程中,需確保管道兩端管堵能承受試驗壓力,現場水源充足且不影響其他用水,選擇合適的排放位置,防止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閉水試驗是市政污水管道施工中的重要環節,確保管道質量和安全,符合市政施工規程要求。
1、試驗前的準備:在進行閉水試驗之前,需要對管道進行清洗,確保管道內無雜物,以保證試驗的準確性。同時,還需要對試驗設備進行檢查,確保設備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2、試驗的方法:閉水試驗的方法主要有直接法和間接法兩種。直接法是在管道內注入一定量的水,然后通過觀察壓力變化來判斷管道的密封性能。間接法則是通過測量管道的漏水量來判斷管道的密封性能。
3、試驗的要求:閉水試驗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試驗的壓力應達到設計壓力的1.5倍;其次,試驗的時間應持續至少小時;最后,試驗后應對管道進行檢查,確認沒有滲漏現象。
4、試驗的標準:根據《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的規定,污水管閉水試驗的壓力應達到設計壓力的1.5倍,試驗時間為小時,試驗后應無滲漏現象。
污水管閉水試驗的標準
1、試驗前準備:在進行閉水試驗之前,應對污水管道進行全面檢查,包括管道的連接、支架、閥門等部件,確保所有部件都安裝牢固、無滲漏現象。同時,應準備好閉水試驗所需的設備和材料,如水泵、壓力表、堵頭等。
2、試驗方法:閉水試驗的方法有直接法和間接法兩種。直接法是在污水管道內充入一定量的水,通過觀察壓力變化來判斷管道的密封性能和承壓能力。間接法則是通過將水泵與管道連接,使管道內的水流動起來,然后通過觀察壓力變化來判斷管道的密封性能和承壓能力。
3、試驗條件:閉水試驗的條件主要包括試驗時間、試驗壓力和試驗水量。試驗時間一般為小時或小時,具體取決于實際工程要求。試驗壓力應根據管道的設計壓力和允許的最大壓力來確定,通常在設計壓力的1.5倍到2倍之間。
4、試驗結果分析:通過閉水試驗可以得到管道的密封性能、承壓能力和耐久性等方面的數據。如果試驗結果不符合設計要求或相關標準,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直至達到要求為止。
污水管試驗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一、閉水試驗和閉氣試驗
污水管道建成之后需要進行閉水試驗和閉氣試驗,以檢測管道的質量和密封性能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閉水試驗主要是檢驗管道的滲水量是否符合標準,通過在管道內注滿水來觀察有無明顯滲漏現象。而閉氣試驗則是檢查管道的接口和密閉性,通常采用氣壓法或鼓氣法來進行測試。這兩種試驗能夠直觀地反映管道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壽命。
二、流量試驗
流量試驗是評估污水管道輸送能力的重要方法。通過測量管道在不同流量下的流速和壓力,可以判斷管道的實際通行能力是否滿足設計要求。此外,流量試驗還能檢驗管道系統是否存在阻力過大的問題,從而為優化管網設計提供依據。這一實驗包括檢查管渠內部設計是否滿足實際使用需求,如流量是否順暢等。
三、壓力試驗
壓力試驗主要用于檢測污水管道系統的承壓能力。在管道內施加一定的壓力,觀察管道及其附件是否出現泄漏或破壞現象。壓力試驗能夠反映管道系統的強度和穩定性,對于確保管道的安全運行具有重要意義。此外,該實驗還能夠檢驗管道材料的耐壓力性能以及設計壓力下的工作狀況是否正常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材料或結構的管道可能對壓力試驗方法和標準有不同的要求。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的調整和處理。同時還要記錄試驗結果并進行分析以確保管道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綜上所述;在進行這些試驗之前需要充分了解管道的具體設計要求和標準并遵循相應的操作規范進行實施以達到對污水管質量的有效評估和控制。
1. 污水管閉水試驗應遵循《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的9.3節,其中9.3.2條規定試驗管段應根據井距分隔,并應選擇臭氧段進行帶井試驗。
2. 對于管道內徑大于mm的情況,9.3.6條明確提出了相關規定。閉水試驗前,應根據井內水面的下降值計算滲水量。試驗時間為分鐘,期間應確保不影響其他用水。
3. 試驗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管道及檢查井的外觀質量檢驗合格;管道兩端的管堵應封堵嚴密,水灌至接近上游井口高度;試驗滲水量的計算,可采用下游充水、倒段試驗以節約用水。
4. 閉水試驗現場需滿足水源需求,管堵處應設置放水管和截門。試驗時間不少于分鐘,同時不得影響周圍環境。
5. 每千米管道每晝夜的滲水量應符合Q=(q)(/L)的計算公式。試驗水位應確保管堵能承受壓力。
6. 閉水試驗應在管道回填前進行。試驗前,管道和檢查井應浸泡1至2天。
答案:A、B、D
解析:
污水管道閉水試驗的要求:
①閉水試驗應在管道填土前進行。
②閉水試驗應在管道灌滿水后h后再進行。
③閉水試驗的水位,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為試驗段上游管道內頂以上2m。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加2m計;計算出的試驗水頭小于m,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井口時,閉水試驗水位可至井口為止。
④對滲水量的測定時間不少于min。
市政管道閉水實驗平均滲水量方法
實測滲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Q=W/T·L
式中 Q—實測滲水量[L/(min·m)];
W— 補水量(L);
T—實測滲水觀察時間(min);
L—試驗管段的長度(m)。
《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
D.0.1 閉水法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一. 試驗管段灌滿水后浸泡時間不應少于h。
二. 9.3.4 管道閉水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試驗上游設計水頭不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內壁加2m計:
2 試驗上游設計水頭超過管頂內壁時,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設計水頭加2m計:
3 計算出的試驗水頭小于m,但已超過上游檢查井井口時,試驗水頭應以上游檢查井井口高度為準;
4 管道閉水試驗時應按本規范附錄D(閉水法試驗)進行。
三、試驗水頭達到規定水頭時開始計時,觀測管道的滲水量,直至觀測結束時,應不斷地向試驗管段內補水,保持試驗水頭恒定。滲水量的觀測時間不得少于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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