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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加強市區河道保護與管理,確保防洪和供水安全,維護河道水環境,發揮河道綜合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市區河道及其附屬設施。市區河道包括陡河(陡河水庫出水口至路南區與豐南區交界處)、青龍河、李各莊河、龍王廟河、西北排水渠、南湖引水渠。
第三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是市區河道的主管部門。市區河道管理單位具體負責河道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區河道管理單位負責以下職責:
(一)日常管理與維修養護河道及其配套工程設施;
(二)組織河道防汛工作;
(三)調度管理河道工程,確保農業灌溉供水、沿河工業應急備用水源及市區景觀用水供應;
(四)履行其他河道管理職責。
第五條 市區河道防汛工作由市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區防汛指揮機構負責轄區內的具體防汛搶險工作。沿河水利工程設施、旅游船只及浮動設施的運行應服從市防汛指揮機構的調度。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維護河道水環境、保護河道工程安全和依法參與防汛搶險的義務,對破壞河道工程及附屬設施的行為有權制止或舉報。
第七條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時,應滿足城市防洪規劃要求,并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八條 市區河道管理范圍內水域、灘地、堤防、護堤地等區域的開發利用應統籌兼顧,符合防洪安全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河道岸線的利用和建設應滿足防洪安全、河道整治等要求。
第九條 市區河道的管理范圍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藍線劃定,并征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意見后,報市政府批準。
第十條 市區河道整治需要占用土地的,由市人民政府解決,并辦理用地手續。
第十一條 市區河道管理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在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前,應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
第十二條 在市區河道管理范圍內進行綠化時,應符合河道行洪、引排、防汛搶險、工程安全和水土保持等要求,并事先征求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因河道行洪、防汛搶險、維修養護等造成無法避免的綠化損失,市水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賠償。
第十三條 在市區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應經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跨河、穿河、臨河、穿堤的橋梁、橋涵、道路、管道、纜線等工程設施;
(二)堤壩、丁壩、閘涵、渡槽、渠道、倒虹吸、取排水口等工程;
(三)修建廠房或其他建筑設施;
(四)從事旅游、休閑娛樂等開發項目;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
第十四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項目審查意見。需要組織論證的,不計入期限。
第十五條 經審批的建設項目在開工前,建設單位或個人應將設計、施工安排等文件報送市區河道管理單位,并簽訂責任書,接受監督。工程竣工驗收應有市水行政主管部門參與,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六條 市區河道管理范圍內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其涉水工程部分應由具備水利施工資質的單位施工,并由具有水利工程建設監理資質的單位監理。
第十七條 在市區河道管理范圍內批準的建設活動,若占用河道范圍內水工程設施或水域,建設單位或個人應采取等效替代和補救措施。無法采取等效替代措施的,應予以補償;項目建設對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設施造成損害或河道淤積的,建設單位或個人應承擔賠償或清淤責任。占用河道管理范圍內土地的單位或個人,應承擔占用范圍內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維護責任,確保河道行洪、供水安全。
第十八條 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按規定征收的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和收取的市區河道資源所得,全額上繳市財政,納入基金預算收入。市區河道工程修建、維修、養護等費用納入基金預算支出。
第三章 保護與清障
在人工費用方面,預算需根據施工人員的數量、工作時長及技能水平進行計算。例如,施工人員工資大約在-元/人/天,具體數額還需考慮工種和技能要求。同時,由于清淤工程可能需要在夜間進行,以減少對周邊道路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響,因此還需考慮加班費。
材料費用方面,預算應涵蓋清淤工具、勞保用品及可能需要的額外材料。清淤工具、勞保用品等材料費用一般在-元,而施工過程中可能需要額外購買或更換的材料費用也需納入預算。
設備費用是管道清淤預算中的重要部分,包括清淤設備的租賃、燃油消耗及維修費用。清淤設備如清淤機、清淤泵、高壓清淤車等的租賃費用根據工程規模而定,一般在-元/天。同時,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燃油消耗和可能的維修費用也需考慮在內。
此外,運輸費用、環境保護費用及安全防護費用也是不可忽視的預算項目。運輸清淤設備和物資所需的車輛費用,以及采取環保措施和保障施工人員安全的費用都應納入預算范疇。例如,環境保護費用可能包括處理清淤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和進行水質監測等費用,而安全防護費用則包括購買安全防護用品和進行安全培訓等費用。
綜上所述,管道清淤的預算是一個復雜而細致的過程,需要從多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慮。通過準確估算各項費用并制定合理的預算計劃,可以確保清淤工程的順利進行和管道清淤企業的正常運轉。同時,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需根據工程進展情況進行及時調整和完善,以確保預算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問題一:室外污水管道怎么計算,分別套什么定額?
工程量計算規則:
1. 各種管道,均以施工圖所示中心長度,以“m”為計量單位,不扣除閥門、管件(包括減壓器、疏水器、水表、伸縮器等組成安裝)所占的長度。
2. 鍍鋅鐵皮套管制作以“個”為計量單位,其安裝已包括在管道安裝定額中,不得另行計算。
3. 管道支架制作安裝,室內管道公稱直徑L以下的安裝工程已包括在內,不得另行計算,公稱直徑L以上的,可另行計算。
4. 各種伸縮器制作安裝,均以“個”為計量單位,方形伸縮器的兩臂,按臂長的兩倍合并在管道長度內計算。
5. 管道消毒、沖洗、壓力試驗,均按管道長度以“m”為計量單位,不扣除閥門、管件所占的長度。
使用定額應注意的問題:
1. 管道安裝定額是按不同材質、不同接口方式分室內、室外管道分別套子目的,套用定額時應區分室內、室外管道,按相應的材質,管徑的大小以及接口形式選用。
2. 定額規定,給水管道室內外界線的劃分,以建筑物外墻面1.5m為界,如果給水管道繞房屋周圍1m以內鋪設,不得按室內管道計算,而應按室外管道計算。
3. 絲接鋼管包括了接頭零件的安裝,定額是按長絲考慮的,如設計要求必須用活接頭時,可以換算,但只計材料費。
4. 定額中未包括銅管、塑料給水管、鋁塑復合管、聚丙烯(PP-R)塑料給水管的安裝子目,使用時應套用第十三冊補充定額相應子目。這些管道已包括塑料排水管件的價格,但不包括接頭零件的價格。
5. 鑄鐵排水管及塑料排水管均包括管長及托架、支架、透氣帽的制作安裝,其用量和種類不得調整。但塑料排水管(管件粘接)定額中沒有包括塑料排水管件的價格,可另外計算。
問題二:埋地PVC排水管套什么定額?
山東定額中套2-3-,2-3-,2-3-等子目。
問題三:市政排水管道具體怎么套定額?
個人經驗:有時候我是套零星砌磚+零星抹灰+零星快料面層,這樣套下來跟實際還是有一定的差距(偏低),走正規就只有這樣了。還有的時候就是直接按“根”算,補充定額,按實際價格,但是這樣你要要知道綜合單扮叢價組成的依據(也就是要是有人問你,你要對這個單價說出個子丑寅卯來)。
問題四:建筑排水管道土方開挖套什么定額?
如果是建筑排水,則套用建筑工程定額的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具體計算方法定額上有明確規定。
問題五:室外地下污水管道直徑mm的鋼管套什么定額?
屬于給排水工程套第章管道安裝第五項塑料管安裝第(6)室外承插塑料排水管安裝(零件粘結)目或第(7)室外雙重壁螺旋排水管安裝目根據實際選用材料及管徑選擇。
問題六:誰知道排水管疏通清淤套用什么定額,謝謝大家 分
排水管疏通清淤套用《全國統一市政工程預算定額》。
第六冊 排水工程
包括: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礎及鋪設,定型井,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礎及砌筑,頂管工程,給排水構筑物,給排水機械設備安裝,模板、鋼筋、井字架工程。共七觸個子目。
定額是指完成規定計量單位分項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的消耗量標準,是統一全國市政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項目劃分、計量單位的依據,是編制市政工程地區單位估價表、編制概算定額及投資估算指標、編制招標標底、確定工程造價的基礎。
問題七:市政排水管道具體怎么套定額?
市政排水溝,套市政定額相關子目。你要看清你們的合同,約定是什么。
問題八:室外化糞池,污水管套什么定額?
你這邊應該是兩個問題一個是污水管如何套定額,一個是包管如果套定額,混凝土污水管道包邊可以套市政管網里面的管道工程的砼管座定額,排水管道跟雨水管道不管主管還是支管都是根據相應直徑材質或相應直徑的管道定額套取的,在市政工程里面的管網工程里面就有。
問題九:廣聯達市政混凝土排水管道套什么定額?
2.0.1 預制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檢查井 檢查井由混凝土構件組合搭配 混凝土構件工廠預先制作 運施工 現場按照規定組裝 2.0.2 止水橡膠圈 保證井身節段接口密封性加快施工速度 安放構件接口凹槽位 壓縮柔性橡膠圈 2.0.3 底板 按照要求處置基墊層 安放墊層部 承受預制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檢查 井井體重量、荷載鋼筋混凝土構件 2.0.4 底座 按照要求安放底板接入主管預制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檢查井構件 2.0.5 井室 預制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檢查井井體結構用于調節井體高度構件 其按照定 模數制造與其構件搭配安裝 2.0.6 支管接入段 預制裝配式鋼筋混凝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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