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5-31瀏覽: 1920次 標簽:
單位食堂油煙管道清洗是保障食堂衛生和員工健康的重要工作。油煙管道長時間使用后,會積累大量油煙和污垢,不及時清洗會導致油煙管道堵塞,影響排煙效果,還可能引發火災。因此,單位食堂油煙管道清洗工作必不可少。
油煙管道清洗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 清洗周期:一般情況下,單位食堂油煙管道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洗比較合適。如果油煙管道使用頻繁,清洗周期可以適當縮短。
2. 清洗工具:清洗食堂油煙管道需要使用專業的工具,如高壓水槍、刮板等。這些工具可以有效清除油煙管道內的污垢和油煙。
3. 清洗方法:清洗食堂油煙管道時,首先需要關閉食堂的油煙排放口,然后使用高壓水槍將管道內的污垢沖洗干凈。接著使用刮板等工具將頑固的污垢刮除,最后用清洗劑進行消毒。
4. 定期檢查:除了定期清洗外,單位食堂還需要定期檢查油煙管道的情況。如果發現管道存在滲漏、變形或者其他損壞情況,需要及時進行修復或更換。
單位食堂油煙管道清洗對于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和食堂衛生至關重要。通過定期清洗,可以有效去除油煙管道內的污垢和油煙,保持管道的暢通和排煙效果。同時,還能減少油煙對員工的危害,降低火災的風險。單位食堂應該重視油煙管道清洗工作,確保食堂環境的衛生和員工的健康。
旅館、餐飲場所、醫院、學校等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餐飲經營單位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中餐操作間的排油煙管道應當每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應當做好記錄。
火災高危單位中的餐廳、食堂其廚房操作間區域要按照有關規范要求設置灶臺自動滅火裝置。廚房操作間的排油煙管道每日要至少清理1次,并做好記錄備查。
高層建筑內賓館、酒店、餐飲場所的經營者應當至少每季度對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設施進行一次檢查、清洗或者保養,并做好記錄,保留2年備查。
賓館、餐飲場所的經營者至少每季度對廚房煙道、燃氣管道進行一次檢查、清洗和保養。
高層建筑內用火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四)賓館、餐飲場所的爐火、煙道等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當采取防火隔熱措施,每季度至少對廚房排油煙管道進行一次檢查、清洗和保養,建立檢查和清洗記錄。
火災高危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有廚房的火災高危單位至少每半年清理1次廚房煙道。
高層建筑內的賓館飯店、餐飲場所的爐火、煙道等設施與可燃物之間必須采取防火隔熱措施,該場所經營者每季度至少對廚房排油煙管道進行一次清理。
人員密集場所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五)廚房油氣煙道應每月至少清理一次,確保消防安全。
專業的管道清洗公司提供年度服務,費用一般在一萬多元一年,這其中包括四次清洗服務。
具體價格會因地區、公司及管道狀況有所不同。通常,清洗一次的費用大約在至元左右。
一些公司還會提供額外的服務,如提供清洗設備、技術人員上門服務等,這可能會使費用有所增加。
年度服務的優勢在于,客戶可以享受定期的專業清洗,避免油煙積累過多導致管道堵塞等問題,保障食堂的正常運行。
在選擇服務時,建議對比多家公司的報價和服務內容,了解具體的服務條款,以確保獲得最合適的清洗服務。
此外,也可以考慮自行購買清洗設備進行定期維護,這樣可以節省一定的費用。
無論選擇哪種方式,確保定期對油煙管道進行清洗是十分必要的,這有助于保持食堂的衛生環境,保障食品安全。
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考慮與多家公司進行洽談,尋找最適合自己的清洗方案。
在清洗過程中,還需注意安全問題,確保操作人員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安全知識。
1. 法律分析:目前在國家層面的消防法中,并未具體規定煙道清洗的細節,但是地方政府如北京市通過地方性法規對煙道清洗提出了要求。
2. 依據《北京市消防條例》第三十二條,北京市要求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企業和單位食堂,應按照本市規范對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集排油煙設施進行定期清洗。
3. 北京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中,第二十五條規定餐飲經營單位需每日清洗操作間的集煙罩和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的部分。同時,中餐操作間的排油煙管道每日至少清理1次,并記錄相關清洗情況。
4. 第二十六條規定了餐飲經營單位在使用和儲存危險物品時的安全措施,要求單獨存放并由專人管理。
5. 第二十七條規定了關于液化石油氣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包括氣瓶與灶具之間的最小凈距離、軟管的長度限制以及定期檢查更換。
6. 第二十八條規定了在高層建筑內禁止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以及液化石油氣瓶的總重量和數量限制。
7. 第二十九條規定了營業區域設置在地下的餐飲單位的安全要求,包括不得設置在地下2層以下、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儲存危險物品、以及疏散通道的機械排煙設施安裝要求。
8. 第三十條規定了餐飲經營單位應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及預案的演練頻率和要求。
9. 第三十一條要求餐飲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熟悉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疏散通道的位置。
. 第三十二條規定了餐飲經營單位應設置的應急廣播系統要求,以及應使用的中英文播放語言。
. 第三十三條規定了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餐飲經營單位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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